肖揚[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

肖揚[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

男,漢族1938年8月生,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學歷。2008年12月被推選為中國法官協會名譽會長。中共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

基本信息

履歷

1957年至1962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

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幹校教師。

1962年至1969年廣東省曲江縣公安局幹部。

1969年至1975年廣東省曲江縣委宣傳部幹事,縣委辦公室幹事、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廣東省曲江縣龍歸公社黨委書記,縣委常委兼辦公室主任。

1981年至1983年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黨委書記,清遠地委副書記。

1983年至1986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1986年至1990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3年至1998年法務部部長、黨組書記。

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3年至200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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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在東交民巷27號院裡,我們將看不到肖揚和警衛員午後散步的身影。

但是,他的經典話語依然餘音繞樑———

“無知者不能當法官,無能者不能當法官,無德者同樣不能當法官。” “遲到的公正也是一種不公正。”

“各級法院要以‘刮骨療毒’的勇氣,‘壯士斷臂’的氣概,堅決徹底地清除法官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一個最具平民情結的首席大法官,一個最具魄力的司法改革家,一個最具朝氣的當代法學家。”十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任院長肖揚在許多人心目中留下了這樣的印象。

現在,他要告別那位於最高法院東樓的辦公室,告別那奔波忙碌的生活了。

肖揚帶給了中國什麼?一位法律學者說,他帶給中國司法的一切將由歷史去檢驗。“但是,作為法律人,我們感謝他。假以時日,五年,十年後,中國人都會感謝他。”

平民情結

2008年03月10日下午,肖揚來到了“家鄉”團———廣東省人大代表團時

深情地說:“從一個山村的少年,成為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我從內心深處感謝黨對我多年的培養,感謝全國人民特別是廣東人民對我的鼓勵、支持和信賴!”肖揚的動情講述引發一片掌聲。 肖揚不只對家鄉人好,平日裡的他也總是那么平易近人。肖揚參觀修繕一新的最高法院辦公大樓時,微笑著對陪同的有關領導說:“搬進新大樓,作風要改,會風也要改。以後一般會議,主席台不一定要坐那么多人。工作人員常為排座次煩惱。可以誰主持,誰坐檯上,其他領導坐檯下。我也可以坐檯下。”

了解肖揚的人都知道,他的內心深處始終懷著對困難群體的深厚感情。

在擔任法務部長期間,肖揚親自倡導建立了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使許許多多“有理無錢”的農民、下崗職工、殘疾人等,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的陽光,打贏了官司。

說起肖揚,被稱為“挽救浪子的韓媽媽”的韓雅琴有著美好的回憶。

一次在人大會議上參加山西團小組會時,一位全國人大代表的發言引起了肖揚的特別關注。這位代表叫韓雅琴。

65歲的韓雅琴,是來自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的一位基層代表。她創立了英輝建安公司,多年來吸收了108名解除勞動教養和刑滿釋放人員。她在山西團發言時,激動地呼籲全社會幫助挽救這些失足人員,不要歧視他們。

第二天中午,肖揚專門約見了韓雅琴。

“感謝你做了一件對國家、對社會非常有意義、有貢獻的事。”肖揚說,“你要不收下這些孩子,他們很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沒定型,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沒人注意他們,就會被壞人拉過去了。你把孩子搶回來了。現在一個家庭就一個孩子,孩子不成長,家長最痛心啊。”

臨別,肖揚緊緊握著韓雅琴的手說:“你回去跟他們講,要走好路、走正路、走光明路,千萬不要再走回頭路。”

魄力十足

有人說,肖揚在法院的十年,是司法改革大刀闊斧的十年。 有人說,肖揚讓人們看到了最高法院在當下最頑強的一面。

2007年,肖揚完成了他任內最後一件大事,收回了死刑覆核權。 2008年2月27日,肖揚來到新刑事審判大樓看望法官,在任內最後一次直接與死刑覆核法官面對面談話。

他幾乎走遍了所有辦公室,並同主管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座談。他說,責任重於泰山,希望法官們把“疑者不殺、殺者不疑”精神堅守到底。 如果說,最高法院收回了下放26年的死刑覆核權,是肖揚任內的最後一件大事。那么,1998年底,中國法院全面實行審判公開,應算是肖揚任職後做的第一件大事。

人們清楚記得那一年,手持身份證的普通公民和持記者證的媒體記者可以走進“神秘”的法院大門,親耳聆聽法庭控辯雙方的交鋒。

對此,肖揚認為,公正不僅應當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正義是看得見的正義”這些法治文明的常識性表達,常被法學者們提及,但從中國最高司法官員口中說出此話的,肖揚是第一人。

回望這位以推動司法改革著稱的首席大法官任內進行的眾多司法改革,人們可以清晰地記得: 1999年,最高法院從資深律師和學者中選拔法官;

2001年起,初任法官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中國從此告別了以政治合格為主的法官任用標準; 2002年,中國法官卸下半個世紀有著專政色彩的肩章大蓋帽,換上法袍用上法槌……

2002年7月,肖揚第一次提出了“加強法官職業化建設”的命題,並把“法官職業化建設”確定為法官隊伍建設的主線,“法官職業化建設”的提出,成為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史上的里程碑。

肖揚認為,從下級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法律人才中選拔優秀人才到上級人民法院擔任法官,是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十年間,最高法院調進一批法學工作者,提拔了160位高級法官,選拔選進大法官十多位。

從2003年開始的新一屆任期,肖揚加大司法改革力度:

改革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改革和完善再審制度,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申訴難、申請再審難問題;

改革和完善執行制度,加大執行力度,解決人民民眾關心的“執行難”問題;

改善和完善案件管轄制度、審判委員會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未成年人審判制度……

每一項改革都圍繞四個字———人民利益。

2004年11月,為表彰肖揚對內地法制的基礎建設和培育內地法律專才方面所作的卓越貢獻,香港城市大學特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給他。

2005年9月,世界法學家協會授予肖揚“世界最高正義獎”,並推薦他為世界法學家協會名譽主席。

開明智慧

在肖揚身邊工作過的人都說,有他在就有朝氣在。

一位知名時事評論員聽過肖揚的演講。他說,“精彩程度不亞於法學家,說理充分而且充滿激情”。 而在最高法院的內部講話中,肖揚常以其開明和大膽讓很多法官擊節叫好。

肖揚的文字能力也讓他身邊的每個人折服,給他寫稿的人多數深感壓力。

肖揚 肖揚

“肖揚要求語言凝練、表述準確,要求使用法言法語,他反對使用一些不符合法律表述的用語。”肖揚身邊的一位工作人員說,“2004年的最高法院工作報告,肖揚為了在寫法上有所創新,連散步和洗澡時都在想,想出一條記下一條。”

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評價肖揚的智慧“很現代”:“肖揚對當代法治觀念的體認,常讓人覺得他不是50年代的法科生。”

1938年出身於廣東河源縣貧苦家庭的肖揚,天性中攜著客家人強大的抱負心和寬闊眼界。20世紀60年代初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在政法部門輾轉幾十個春秋。

20世紀80年代,肖揚在檢察院任職期間,致力於反貪事業。他創立了全國第一個舉報中心、第一個反貪污賄賂工作局,主持起草了《反貪污賄賂法(草案)》。

在他當法務部長的第二年,他力推給中央領導舉辦法制講座。

1994年12月9日,中央第一次法制講座在中南海舉行。

肖揚清楚地記得,在那次講座後的第十四天,江澤民同志在人民大會堂小會議室見到他時說:“這次中央法制講座講得很好,第二講什麼時候講?”

肖揚回答:“我馬上回去準備。”

江澤民同志說:“好。以後,中央法制講座要規範化、制度化,每年講一至兩次,形成制度。”

就這樣,1995年1月20日,第二次法制講座就開講了,同第一次只相隔一個月零十一天。 到2002年10月,中央法制講座共舉辦了12次。

2002年11月黨的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以後,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更加重視領導幹部學習,中央政治局幾乎每個月都要進行集體學習。

肖揚回憶說:“2002年12月,胡錦濤同志就任總書記後第一次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就以憲法為內容。”

接近肖揚的人這樣解釋他的開明:他歷經中國法治衰興之路,他從開風氣之先的廣東起步,他愛好的法律史給他以薰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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